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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信息素养评价章程

发布时间 : 2020年05月22日     来源 : 本站     作者 : 管理员     浏览量 : 0

学生信息素养评价章程

信息化社会为人们接受终身教育提供了多种途径,它要求受教育者保持高度的信息意识,不断获取新的知识。只有具备了这些素质,才能永远保持对信息的敏感性和洞察力,时时处处密切关注与人们日常生活、学习、工作相关的最新科学知识和先进技术,并按照社会的需求和自己的意愿自觉、主动地学习新知识、新技术,不断改善、调整、更新自身的知识结构,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。特制定以下评价标准。

一、信息意识

 即人的信息敏感程度,指人从信息的角度对自然界和社会的各种现象、行为、理论观点等的理解、感受和评价。通俗地讲,面对不懂的东西,能够积极、主动地去寻找答案,并知道到哪里、用什么方法去寻求答案,这就是信息意识。评价标准如下:

(一)能否探求与个人兴趣有关的信息;

(二)能否欣赏作品和其他对信息进行创造性表达的内容;

(三)能否力争在信息查询和知识创新中做得最好;  

二、信息知识

信息知识不但是信息科学技术的理论基础,也是学习信息技术的基本要求,只有掌握了信息技术知识,才能更好地理解与应用它。评价标准如下:

(四)能否熟练使用各种信息工具,特别是网络传播工具。 

(五)能否根据自己的学习目标有效地收集各种学习资料与信息,能熟练地运用阅读、访问、讨论、参观、实验、检索等获取信息的方法。 

(六)能否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归纳、分类、存储记忆、鉴别、遴选、分析综合、抽象概括和表达等。 

三、信息能力

信息能力包括信息系统的基本操作能力,信息的采集、传输、加工处理和应用能力,以及对信息系统与信息进行评价的能力等,这也是信息时代重要的生存能力。评价标准如下:

(七)能否有效地和高效地获取信息;

(八)能否熟练地、批判性地评价信息;

(九)能否精确地、创造性地使用信息;  

四、信息道德

 即对媒体信息做出判断和选择,自觉地选择那些对学习、生活有用的内容,抵制不健康的内容,不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他人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。评价标准如下:

(十)能否认识信息对民主化社会的重要性;

(十一)能否履行与信息和信息技术相关的符合伦理道德的行为规范;(十二)能否积极参与小组的活动来探求和创建信息。